不,不會,事情不會這麼簡單就結束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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這幾天發生的事
讓我有點...算受挫吧?
可是不會說很嚴重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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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 思涵內講 我最信任的人之一 暫稱A (罪魁禍首?) ]
[ 小千 "之前"喜歡的人 暫稱B (助紂為虐?) 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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當然還有其他人 只是沒有深涉
那就開始了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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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先 是有關二班正妹的事
不知道自己到底放不放的下B
就找了之前一直有幫我解惑的A
可是那時候也蠻晚了(半夜2 3點)
A說她想睡 不多聊
好吧 是我不對 大半夜的找人講這種事
結果隔天晚上
A B Y牌通上的狀態很明顯的在影射二班正妹
剛開始是蠻生氣的啦...
但...既然是影射 我也不能指著人家鼻子回嘴
唉~想回不能回啊 只好放:
『把別人對自己的信任 放在地上踩 真有那麼好玩?』
我是因為相信A 才想問她怎麼辦
因為只是聽說 所以才想問她如果是真的我可以怎麼作
結果誰知道 A竟然作出她最討厭的事
背叛 敢作不敢當
這種行為 在我眼裡看來 只能用犯賤來形容
不過據她們的說法是:
「自己愛炫燿又怕別人說閒話」
「爛人就該丟在地上踩過去」
話出如此 簡直就像是全都我的錯
真是偏激啊...高中生了還這樣
不知道父母怎麼教成這樣的
我根本連一點炫耀的意思都沒有
後來想想 其實也沒什麼
也許是我不夠成熟 還不會自己處理事情
也許是她們太幼稚 還不能判別是非對錯
算了吧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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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對於不了解的情況,有人試著了解,有人選擇拒絕了解。
你是屬於自己拒絕去了解,又理所當然對其他不了解的人扣上
『你不是當事人,所以不了解』的帽子。」
~十二國記.圖南之翼 第三章

那你呢?好好想想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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艾克說的真的很有道理:
「因為自己也有喜歡過人,
所以知道喜歡別人的滋味是怎樣,
那就會更加珍惜喜歡自己的人。」
嗯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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