斷交。
 
不曾相識,素未謀面。
 
嘿!這個我專業的。
 
親自手刃感情,
 
然後看對方惱怒的表情,
 
有快感,我喜歡。
 
--
 
嗯,看起來真的是大限到了。
 
嘛~反正,當朋友就就沒價值啦。
 
在同樣都是她不愛你的情況下,
 
你愛她,是她損失一個愛她的人,
 
相反,你不愛她,你也沒有什麼損失。
 
所以囉,諸行無常諸行無常~
 
不可能一直都是同一個對象。
 
--
 
我是不是應該對把友情、戀情、愛情三種不同感覺混在一起的人行跪拜禮?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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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◈『罪與罰的意識』◈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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